2016年9月5日下午17点,西安市第二聋哑学校分辨小事中的善与恶”暨法律知识进学校讲座如期举行。参加此次活动的有本校的法律顾问王娜老师、德育处姬翔老师以及全校师生。

本次活动由德育处姬翔老师主持,法律顾问王娜老师主讲,她以刘备去世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诏中的话将同学们引入这次的讲座,给同学们灌输了一个“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正确概念。一个小明同学的案例分析,为同学们讲解了虐待小狗、随地吐痰、不遵守交通规则等不良行为的害处以及涉及到的相关法律问题,并且将这些行为触犯到的相关法律一一讲解给了同学们,发人深省。紧接着,对比了小明同学在老师细心教导后改正过来的正确行为(扶摔倒老人、随手捡垃圾、献血),同学们都感触极深,并深刻领悟到了哪怕是生活中一些不起眼的小事都会带来很多不同的影响。

最后,德育处姬翔老师为本次讲座做了一下总结,告诫同学们一定要严格遵法守法,同时还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努力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合格公民。

通过此次法律知识讲座,同学们都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真谛领悟的更加透彻,也明白了要努力认真的做好生活和学习中任何一件事情。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自己是一名好学生,更是一个合格的好公民!


王娜律师讲座



学生问答环节


德育处姬翔老师做总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