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6日下午,西安市第二聋哑学校新学期的法律第一课如期举行。参加此次活动的有本校的法律顾问王娜律师和陕西省法律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律师团队们,全校师生参与了此次活动。

本次活动由德育处姬翔老师主持,未保委的胡律师主讲,他为同学们概要介绍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总体框架,从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同做好秦岭保护工作,明确划定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范围,严格控制在秦岭进行房地产开发,禁止非法猎捕、杀害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禁止在禁止区及限制区内勘探开发5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胡律师还与学生多次互动,一问一答间使学生增长了知识和阅历,随后还为学生带来了小礼品,使得本次活动的氛围达到了高潮。

最后,德育处姬翔老师为本次讲座做了一下总结,告诫同学们一定要严格遵法守法,同时还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努力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合格公民。

通过此次法律知识讲座,同学们都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宣传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每一次打扫卫生开始,从保护身边的一株小草开始,争做一名保护环境,为打造绿水青山的优美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18年9月6日


法律第一课


胡律师解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学生们积极回答问题


为回答正确的学生送上小礼物